節錄自 星島日報 如果女兒在升中自行分配學位階段選了兩所中學,而兩所中學同告取錄其女兒,但列為第一志願的中學,只把女兒納入備取名單,第二志願則列為正取,那教統局會怎樣分配學位呢﹖ 教統局,指局方會先處理全港申請人的第一志願,然後才到第二志願。 比方說,甲校有三十個學額,而該校卻選了六十位學生。原則上,首三十位最符合校方要求的學生是「正選」,其後三十位則屬「後備」﹔假如在首三十位申請人中,有五位只選該校為第二志願,那麼,教統局就會把該五名申請人剔出,再由候補名單中的首五位申請人,填補多出的空位﹔當然,該五名申請人必須選該校為第一志願。 有家長亦質疑,假如學校在收生時,會剔出第二志願的申請人,那麼小六生豈不是無機會被第二志願的學校取錄﹖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可選擇兩所中學的做法,是否又形同虛設﹖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方法,其實和統一派位的方法相似。「電腦會先派全港申請人的第一志願後,才派第二志願﹔學校是不知道申請人是把該校選作第一還是第二志願。」另外,由於家長不會知道學校是把子女列入「正選」還是「後備」,故此,憂慮是不存在。 教統局表示,若甲校選取的三十位正取學生中,有五位申請人以甲校為第二志願,該五名申請人的學位是不會被「立即」剔去的。「正確程序的做法是,該五個位會先成為『空位』,之後再看那五位申請人會不會被第一志願的學校取錄,若已被取錄,就會由後備生補上。若沒有被第一志願的學校取錄,該五位申請人則仍然是在正取名單之列。」 又舉一個例子,假如乙校取錄了六十位正取生,但六十位申請人都是以該校為第二志願,在電腦首輪派位時,該校是不會收到任何學生﹔當電腦處理全港申請人的第二志願時,就要看那該六十位申請人有否被第一志願取錄,如果有被取錄的學生,自然不會給他們再派位﹔但若其中有部分人未被第一志願取錄,這些學生就會被派到乙校。「所以,選第二志願仍是有機會。」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中,可以選擇兩所中學,所以家長是否應盡用兩個選擇,必先要看家長對所選學校的心儀程度。「有的家長可能只對一所學校很心儀,很想子女入該所中學,那麼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,就不要用盡兩個選擇,因為在這個階段,隨時可能被派往列為第二志願的學校。」因為各校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中,最多只會提供三成中一學額﹔在統一派位階段,卻有七成學額,故子女即使在自行收生階段未能入讀心儀中學,仍然有機會一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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